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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交訴訟費申請書該怎麼寫?

刑事訴訟 閱讀(2.74W)

緩交訴訟費申請書該怎麼寫?

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在申請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時都需要繳納案件訴訟費,訴訟費用根據案件類型的不同一般跟訴訟標的額有直接關係,但是法律同時規定了,對於確有困難無力支付訴訟費的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請減免或緩交訴訟費用,那麼緩交訴訟費申請書該怎麼寫呢,我們來看一下。

一、緩交訴訟費申請書該怎麼寫?

訴訟費緩交申請書

           人民法院:

申請人                      糾紛一案,現申請人依法向你院提起訴訟。但因申請人家庭經濟十分困難,無力交付人民法院依法應當收取的案件受理費。爲此,依照《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交納辦法》,關於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免交訴訟費規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費緩交的申請,懇請貴院依法覈准,

特此申請

申請人

                                

附:申請人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二、減交、緩交訴訟費的法律規定

《訴訟費交納辦法》第四十四條: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依照本辦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的司法救助。訴訟費用的免交只適用於自然人。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予免交訴訟費用:

(一)殘疾人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二)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特困定期救濟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或者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無其他收入的;

(四)因見義勇爲或者爲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五)確實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予減交訴訟費用:

(一)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社會救濟,或者家庭生產經營難以爲繼的;

(二)屬於國家規定的優撫、安置對象的;

(三)社會福利機構和救助管理站;

(四)確實需要減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減交訴訟費用的,減交比例不得低於30%。

第四十七條: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予緩交訴訟費用:

(一)追索社會保險金、經濟補償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產品質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請求賠償的;

(三)正在接受有關部門法律援助的;

(四)確實需要緩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條: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應當在起訴或者上訴時提交書面申請、足以證明其確有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因生活困難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費用申請免交、減交訴訟費用的,還應當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經濟狀況符合當地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規定的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的證明。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請不予批准的,應當向當事人書面說明理由。

第四十九條:當事人申請緩交訴訟費用經審查符合本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決定立案之前作出准予緩交的決定。

第五十條:人民法院對一方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對方當事人敗訴的,訴訟費用由對方當事人負擔;對方當事人勝訴的,可以視申請司法救助的當事人的經濟狀況決定其減交、免交訴訟費用。

第五十一條:人民法院准予當事人減交、免交訴訟費用的,應當在法律文書中載明。

一般申請緩交訴訟費的都是因爲經濟困難暫時無力支付,所以只需要在申請書列明原因即可,但是需要附上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通常符合訴訟費繳納辦法規定的幾種情形的,都是可以申請免交或緩交訴訟費用的,這也是我們國家司法人性化一面的體現。想要了解更多關於訴訟的法律規定,可以登入本站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