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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刑事立案 閱讀(1.09W)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立案標準是:凡涉嫌搶奪武器裝備的,應予立案。盜竊軍用物資罪是指軍人採取祕密手段,非法佔有軍用物資的行爲。搶奪軍用物資罪是指軍人採取來人不備公然奪取的方法,非法佔有軍用物資的行爲。涉嫌盜竊、搶奪軍用物資折款2000元以上,或者不滿規定數額,但後果嚴重的,應予立案。
刑法》第438條第1款之規定,犯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立案標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