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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標會是非法集資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28W)

民間標會是非法集資嗎

一、民間標會是非法集資嗎?

民間會、社會形式的融資行爲作爲一種非正規的融資行爲,不受法律保護,但不直接意味着違法。對於民間會、社形式的融資行爲是否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需結合非法集資的基本概念和四個特徵要件進行具體判斷。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透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衆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二、非法集資的主要表現形式

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表現形式多樣,從目前案發情況看,主要包括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等四大類。主要表現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二)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爲名進行非法集資。

(三)透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四)透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五)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聯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六)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

(七)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八)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透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九)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十)利用傳銷或祕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十一)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十二)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判斷。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民間標會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因此如果民間標會的會頭攜款潛逃構成非法集資犯罪的,參與者們的資金無法獲得法律的保護。民間標會如果按正常流程進行,不涉及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