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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輕微傷量刑標準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11W)

過失輕微傷量刑標準

談及關於過失輕微傷量刑標準問題時,需要關注的是“過失”與“輕微傷”兩個界定詞。接下來將對兩個關鍵詞進行介紹,並且談及過失輕微傷的量刑標準。

一般是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和罰款。

一、故意與過失的區別:

1.過失犯罪與故意犯罪在行爲人的主觀上具有較大的區別,形成過失犯罪與人們的主觀心理有很大關係,可能由於人們過度自信認爲該社會的行爲可以避免,或者由於人們的疏忽大意而忽略了本應該預料到的危害。

2.過失犯罪的惡意較故意犯罪更輕,因此處罰也更輕,在過失傷害中,只有造成其他人重傷的情況下才能夠歸入刑事責任,而如果是輕微傷或者是輕傷,則還無法達到刑事責任那麼高的門檻。

二、輕微傷的內容:

1.輕微傷的提法與重傷、輕傷相對應,介於二者之間,程度既沒有達到重傷,同時又比輕傷的程度更強。

2.輕微傷不會導致人體的明顯的不可挽回的永久性傷害,一般是一些明顯的暫時性損傷或疾病,同時也是需要經過鑑定的,對此,在頒佈的《輕微傷鑑定標準》中都有詳細的說明。與受傷程度呈正相關,輕微傷的量刑重度也是介於重傷和輕傷之間的。

三、輕微傷的量刑:

1.從輕微傷的角度看,過失輕微傷一般是可以調解的,要看受害人是否需要提請訴訟,即自願訴訟的案件類型,從官方角度也是鼓勵雙方能夠進行和解,而不構成刑事案件。

2.也就是說,導致他人輕微傷害的行爲人是沒有刑事責任的,至多隻是需要接受治安處罰以及民事賠償責任。如果雙方能夠就賠償事項達成協議,則不會判刑,此時過失輕微傷事件就此終結,不再有其他的處罰。

3.但也有可能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但輕微傷至多隻能夠強制判處罰款或者是判15天以下的拘留,且注意這裏的拘留也是行政責任而非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