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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僞證罪的司法解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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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僞證罪的司法解釋是什麼

製造僞證罪的司法解釋是什麼

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僞證罪概念

僞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爲。

僞證罪立案標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僞證行爲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輕罪重判的;

2.僞證行爲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處罰或者重罪輕判的;

3.僞證行爲造成冤、假、錯案的;

4.由於僞證行爲,致使他人自殺或者精神失常的;

5.僞證行爲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僞證罪認定

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對於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工作不負責任,疏忽大意,或者業務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確的鑑定、記錄、翻譯的 ; 以及由於對於案件真實情況一知半解,認識不準確,或者道聽途說而傳聞作證,從而提供了虛假證明的,因不具備僞證的主觀故意,不構成僞證罪。對於雖有僞證行爲,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應認定爲犯罪。依照最高人甩檢察院 1989 年 1I 月 30 日印發的《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僞證罪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1) 僞證行爲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輕罪重判的; (2) 僞證行爲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處罰或者重罪輕判的; (3) 僞證行爲造成冤、假、錯案的。 (4)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爲經濟犯罪分子銷燬罪證或得製造僞證的; (5) 出於僞證行爲致使他人自殺或精神失常的; (6) 僞證行爲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本罪與誣告陷害罪的界限

這兩種犯罪都有陷害他人的故意,兩者的區別是,

(1) 前者的主體是特殊主體 ; 而後者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2) 前者的行爲是在偵查、審判中發生的 ; 後者的行爲是立案偵查之前實施的,並且是引起案件偵查的原因。

(3) 前者是透過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等手段實現的 ; 後者則是作虛假的告發。

(4) 前者只是在個別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上,提供僞證 ; 而後者則是捏造了整個犯罪事實。

(5) 前者的目的可能有兩種 : 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也可以是包庇罪犯 ; 而後者的目的只能是陷害他人,使無罪者受到刑事處分。

本罪與包庇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界限

這三種犯罪的行爲人,睚作虛假證明,爲犯罪分子隱匿罪證方面極爲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罪犯。其區別主要在於 :

(1) 主體要件不同。僞證罪是特殊主體 ; 後兩種包庇犯罪是一般主體。

(2) 實施犯罪的時間不同,僞證罪只能在偵查、審判階段實施;後兩罪則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關押前實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後實施。

(3)) 犯罪的內容不同。僞證罪掩蓋的是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犯罪情節 ; 後兩罪所掩蓋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實。

(4) 包庇對象的情況不同。僞證罪包庇的是在偵查、審判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決的未決犯罪嫌疑人 ; 後兩罪所包庇的可以是未決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決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

製造僞證罪是屬於刑事犯罪,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會判有期徒刑大概是三年左右。因爲行爲人粗心大意或者是工作不認真、業務能力差導致錯誤的鑑定結論、記錄、漏記等反應不了原本的意思都不能算是僞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