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財產罪的種類有哪些
侵犯財產罪,包括13個具體罪名。依故意內容的不同,可以分爲以下三個類型:
(1)佔有型。
即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的侵犯財產罪。其中又可以按照犯罪的方式分爲一下四種具體類型:
第一,公然強取型犯罪,包括搶劫罪、搶奪罪、聚衆哄搶罪、敲詐勒索罪。
第二,祕密竊取型犯罪,即盜竊罪。
第三,騙取型犯罪。即詐騙罪。
第四,侵佔型犯罪,包括侵佔罪、職務侵佔罪、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其中,第一種類型又可以稱爲強制佔有型犯罪,第二、三、四種類型又可合併稱爲非強制佔有型犯罪。
(2)挪用型。
即以挪用爲目的的侵犯財產罪。包括挪用資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3)毀損型。
即以毀損財物爲故意內容的侵犯財產罪。包括故意毀壞財物罪、破壞生產經營罪。
二、刑事責任的種類有哪些?
刑事責任,是依據國家刑事法律規定,對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規定追究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管制
管制是刑法規定的一種相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罰 ,刑罰中最輕的一種。由人民法院對罪行較輕的作出的判決,公安機關在本人住所地執行。時間爲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最長不超過3年。
2、拘役
拘役是一種短時間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罰,由法院根據刑法對犯罪情節與危害後果較輕的人判處的刑罰判決,公安機關就近執行,一般爲拘役所執行。時間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最長不超過1年。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刑法規定的一種對大部分犯罪人普遍適用的、高度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罰,刑期爲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併罰最長不超過25年;由司法機關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強制執行。
4、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也即沒有期限的徒刑,是對罪行較重的人終身監禁的刑罰。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人在服刑期間表現好或有立功表現等,刑法規定可獲得判刑,減刑後的最少服刑期不得少於13年。由司法機關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
5、 死刑緩期2年執行
對罪行特別嚴重犯罪人的罪行依法判處了死刑,但又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宣告緩期2年執行的刑罰。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被緩期2年執行人又故意犯罪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執行死刑;如果表現較好,沒有故意犯罪,2年期滿後減爲無期徒刑;如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2年期滿後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6、死刑
對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犯罪判處剝奪生命的極刑;一般採取注射、電擊、槍斃的方法執行,家屬可以收屍。死刑的執行由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最常見的侵犯財產類的犯罪,主要就是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搶劫罪,其中由於罪名不同,雖然都是對他人公私財產有侵犯損害的行爲,但最終給予行爲人的處罰是不一樣的。尤其是在認定構成搶劫罪的時候,因爲情節嚴重,此時的起刑點都是3年有期徒刑,這是比較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