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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規定售賣假手辦怎麼處罰?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36W)

一、根據相關規定售賣假手辦怎麼處罰?

根據相關規定售賣假手辦怎麼處罰?

售賣假手辦應當以售賣假冒商品進行處罰。

1、售賣假冒商品需要受到的支付民事賠償金的處罰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爲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2、售賣假冒商品需要受到的刑事處罰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的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七十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二)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三)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售賣假手辦屬於銷售商品的行爲,對於銷售者個人來說,若是發現自己購買到的商品是假手辦,首先可以要求實施銷售行爲的商家向自己支付賠償金。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此銷售者有可能獲得的賠償金額是當初購買假手辦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