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故意傷害輕傷二級怎麼判刑和賠償?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72W)

一、故意傷害輕傷二級怎麼判刑和賠償

故意傷害輕傷二級怎麼判刑和賠償?

1、如果受害者傷情鑑定爲輕傷二級,構成的故意傷害罪,量刑起點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一般賠償了受害人之後並取得取得受害人諒解才能獲得批准。

2、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二、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爲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爲是犯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爲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行爲人明知自己的行爲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行爲人事先對於自己的傷害行爲能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不一定有明確的認識和追求。無論造成何種程度的結果都在其主觀犯意之內,所以,一般可按實際傷害結果來確定是故意輕傷還是故意重傷。

故意傷害他人只要被鑑定爲輕傷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受害方的實際傷情來進行判刑,輕者會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如果本人採取相關的救濟措施,同時賠償受害方所有的費用,那麼是可以獲得原諒並爭取可以從輕或減輕刑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