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離婚分開多久不算重婚罪?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6.05K)

離婚分開多久不算重婚罪?

一、離婚分開多久不算重婚罪

離婚後分開五年則不能告重婚罪,分開五年以內可以起訴,但是需要提供能證明重婚罪的證據。已存在婚姻事實又與其他人結婚登記的,與原配共同生活未領取結婚證又與他人結婚登記的,或與配偶和他人均未登記但以夫妻名義生活的,構成重婚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

二、重婚罪的立案標準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罪需要提供的證據

重婚罪的後婚有兩種存在形態,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一種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在一起的未領取結婚證的婚姻。因此,對於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僞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短信等證據都可。

離婚分開後對於一方有重婚行爲,另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但一定要在五年以內提起,超過五年就無法立案,重婚罪不僅違反了夫妻應遵守的義務,而且觸犯了法律,犯重婚罪的一方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