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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誹謗罪怎麼提供證據?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37W)
法律規定誹謗罪怎麼提供證據?

一、法律規定誹謗罪怎麼提供證據?

法律規定誹謗罪可以透過自行收集的方式,然後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如果要告人誹謗的,是需要向相關的部門提出證據。

構成誹謗可以提供以下證據:

須有證明捏造某種事實行爲的證據;

須有證明散佈捏造事實行爲的證據。

證據的種類比如說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等。

二、如何告他人誹謗罪?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爲,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爲。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佈。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3)誹謗行爲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爲人散佈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爲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爲,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根據《刑法》當中的規定,誹謗罪是屬於自訴類型的案件,如果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對方存在誹謗情況,完全是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比如說證人證言、視聽資料以及書證、物證都是可以證明存在誹謗行爲。但是必須要將這些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提交,然後人民法院才能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