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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如何確定是借款詐騙罪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27W)
根據規定如何確定是借款詐騙罪

一、根據規定如何確定是借款詐騙罪?

沒有借款詐騙罪,借款型詐騙的認定標準是:

1、詐騙人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即行爲人在借錢時就具有不歸還的意圖。詐騙罪以行爲人具有非法佔有爲目的作爲主觀構成要件的,因此,詐騙人“借錢”只是其虛構的幌子,主觀上根本沒有歸還的意圖。

2、詐騙人在借款時都會採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被害人產生錯誤的認識,如虛構借款用於某種投資或營利性的活動,又如虛構自已的財務狀況,使被害人誤信其有歸還的能力。

3、詐騙人在騙得財物後不會考慮歸還財物,因此在財物的使用上毫無顧慮和節制,直接造成財物的滅失,如將借款用於賭博、吸毒或個人揮霍。

二、借款型詐騙怎麼確定量刑標準?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借款型詐騙報警後公安機關需要偵查的犯罪事實有哪些?

(一)犯罪行爲是否存在;

(二)實施犯罪行爲的時間、地點、手段、後果以及其他情節;

(三)犯罪行爲是否爲犯罪嫌疑人實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爲的動機、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責任以及與其他同案人的關係;

(七)犯罪嫌疑人有無法定從重、從輕、減輕處罰以及免除處罰的情節;

(八)其他與案件有關的事實。

一般的債務糾紛民事糾紛,可是,如果在借錢的時候就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的,詐騙數額在3千元到1萬元以上的就要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在借錢時,債權人一定要問清楚債務人借錢的原因,把錢借給對方後對方長期不歸還的,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