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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什麼罪身份證不能用?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8.3K)
犯什麼罪身份證不能用?

一、犯什麼罪身份證不能用?

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服刑期間不能使用身份證,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人和被勞動教養的人以及被羈押的人,尚未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在服刑、勞動教養和羈押期間,不發給居民身份證;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執行機構按照規定收繳其居民身份證,釋放或者解除勞動教養後,由本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或者將原居民身份證發還本人。

如果只是冒用,尚未構成犯罪的,則按以下處罰:如果居民身份證或複印件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爲承擔責任。

盜用他人身份證件罪判刑標準是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沒有判刑,法院可以對犯罪分子單獨判處罰金。管制的期限最長是一年,而拘役不超過六個月。身份證是公民重要的身份證明材料,如果被他人盜用,可能給受害人造成損失,受害人應儘快報案。

二、侵犯公民身份資訊如何處理?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規定處罰。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現已變爲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構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爲。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在服刑期間不能使用身份證,這項罪名個人犯此罪和單位犯此罪的處罰標準是不同的,對於個人犯罪來說,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單位犯罪來說,對單位要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