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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會判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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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會判多長時間?

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會判多長時間

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滿足哪些條件算自首?

1、犯罪以後自動投案;

2、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3、必須接受審查和追訴。

三、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死刑後執行流程有哪些?

1、由最高院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

2、執行的人民法院需要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進行監督;

3、指揮執行的人員,需要對罪犯驗明正身,並且訊問有無遺言或者信札;

4、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死刑;

5、執行死刑後,在場的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

6、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和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四、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不適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

2、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

3、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關於投放危險物質罪的量刑標準,主要還是取決於投放危險物質造成的後果,因爲投放危險物質已經嚴重危及公共安全,所以尚未造成後果也應該承擔刑事責任,而且,已經年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就可以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