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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危險犯既遂的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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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體危險犯既遂的標準是什麼

具體危險犯既遂的標準是什麼

要求行爲人實施了《刑法分則》規定的某種犯罪行爲,只要構成足以發生嚴重後果的危險狀態即爲既遂,而不以嚴重後果的發生作爲認定犯罪既遂的標準。所謂危險犯,是指以危害行爲具有造成一定危害後果的客觀危險狀態,作爲構成犯罪的必要條件。危險犯是以造成某種犯罪結果發生的危險狀態作爲犯罪既遂的標準。

具體危險犯是行爲人的行爲是否具有足以造成某種危害後果的危險,需要根據具體案情加以判斷的犯罪。危險犯的一種。如在破壞交通工具案件中,行爲人的行爲是否具有足以使交通工具發生傾覆、毀滅的危險,要根據行爲人的破壞手段、交通工具被破壞的部位、程度等具體案件事實確定。如果具有這種危險,則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的既遂。

如果行爲人基於破壞交通工具的目的實施破壞行爲,但由於手段錯誤或對象錯一誤,而沒有產生這種危險的,則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的未遂。如果行爲人間接故意破壞交通工具尚未造成這種危險的,則屬於一般破壞行爲,不構成本罪。有的學者認爲,在具體危險犯中,若無具體危險的產生,則犯罪就不成立,如中國刑法中的破壞交通工具罪,如果認定無發生使交通工具發生傾覆、毀滅危險的可能,則行爲人的行爲不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當然也不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的未遂。

《刑法》第二十二條,爲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犯罪既遂的類型有幾種

1、結果犯,指由危害行爲和危害結果共同構成犯罪的客觀方面的犯罪。

結果犯的既遂,不僅要求有犯罪行爲,而且必須發生法定的犯罪結果,缺少危害結果,犯罪的客觀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說犯罪客觀方面的要件就不齊備。結果犯的結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計量的具體危害結果,是與犯罪的性質相一致的結果。這類常見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等。故意殺人罪的犯罪結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發生了死亡結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發生死亡結果,就是犯罪未遂。

2、行爲犯,指以危害行爲的完成作爲犯罪客觀要件齊備標準的犯罪。

只要行爲人完成了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爲,犯罪的客觀方面即爲完備,犯罪即成爲既遂形態。這類犯罪的既遂並不要求造成物質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結果,它以行爲是否實施完成爲標誌。但這些行爲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這種行爲要有一個實施過程,要達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視爲行爲的完成。在着手實施犯罪的情況下,如果達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爲,就視爲犯罪的完成,構成了犯罪的既遂。這類常見的犯罪有:強姦罪、姦淫幼女罪、脫逃罪、誣告陷害罪等。

3、危險犯,指行爲人實施的危害行爲造成法律規定的危險狀態作爲既遂標誌的犯罪。這類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質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結果爲標準,而以法定的客觀危險狀態的具備爲標誌。

4、舉動犯,指按照法律規定,行爲人一着手犯罪實行行爲即構成既遂的犯罪。

對於具體危險犯,需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具體危險犯者的犯罪,嫌疑人的行爲是否會造成某種危害後果的危險,如果存在,那麼就是具體危險犯啊,必須有具體危險的產生,否則就是屬於無效,而既遂不是以實際後果的發生來進行判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