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團伙詐騙罪10萬怎樣判?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27W)
團伙詐騙罪10萬怎樣判?

一、團伙詐騙罪10萬怎樣判?

1、團伙詐騙10萬可能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詐騙十萬屬於詐騙數額巨大的情形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二、確定詐騙數額的時候需要扣成本嗎?

1、認定詐騙數額的時候,不一定可以扣除犯罪成本。

關於犯罪成本能否從詐騙類犯罪的數額中扣除,應當重點關注行爲人支出的犯罪成本對被害人而言是否具有利用可能性,能否幫助其實現預期的交易目的,是否能夠彌補其受到的財產損失,再區別直接成本和反對給付作不同處理,而不能僅僅因爲犯罪成本是行爲人爲了實現犯罪既遂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就主張一律不予扣除,或者機械地比較被害人喪失和取得的財物的客觀價值,不考慮利用可能性,一律將犯罪成本從犯罪數額中扣除。

2、在存在反對給付的情況下,應當根據犯罪成本的不同表現形式,全面審查其對彌補被害人所受財產損失的有效性。

如果行爲人支出的犯罪成本對於被害人具有利用可能性,可以實現被害人預期的交易目的,能夠有效彌補被害人所受的財產損失,則意味着支出該犯罪成本有助於恢復被侵害的法益,相應的,該犯罪成本所對應的財產價值應從詐騙類犯罪的數額中扣除。

3、在司法實踐中,這一類犯罪成本常表現爲貨幣、黃金等形式,可以固定地充當交易媒介,衡量商品價值,具有一般等價物的屬性。

例如,行爲人向被害人購買機牀,承諾先期支付部分定金,待被害人交付機牀後,再分期支付剩餘貨款。後行爲人如約向被害人支付了定金,但其在收到被害人交付的機牀後,立即將機牀轉賣給他人,並攜款潛逃。由於被害人交付機牀的目的就是獲取機牀的對價,行爲人支付的定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實現被害人的交易目的,彌補其因交付機牀而受到的財產損失,故該定金應從行爲人的犯罪數額中扣除。

三、詐騙案件立案需要證據嗎?

1、報詐騙案並不需要提供證據,只要提供相關的線索即可。

受害人因爲受騙,而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時候,公安機關立案並不需要什麼直接的證據,只是要求報案人如實報案,那麼符合《刑事訴訟法》中的立案條件,自然就會予以立案。而詐騙案的證據,應該是由司法機關來偵查、收集。具體的證據類型,就包括有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鑑定結論等等。

2、詐騙立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儘可能地儲存好所有與詐騙分子進行聯繫的單據,如電子郵件、銀行匯款單、手機短信等等。

(2)將被騙經過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

(3)帶着被騙經過和被騙單據到當地公安機關刑事警察部門、公共資訊網絡安全監察部門或者派出所進行報案,並由民警作一份報案筆錄。

(4)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幫助下將案件及相關材料移交到案發地公安機關作進一步查處。

法院審理團伙詐騙案件之後,確定涉案金額爲十萬元的情形,詐騙行爲人一般會被認定爲犯了詐騙罪。閱讀此文後,如果對團伙詐騙罪10萬怎樣判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透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問題。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