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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緩刑可以吸收拘役麼?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32W)

一、法律上緩刑可以吸收拘役麼?

法律上緩刑可以吸收拘役麼?

根據現行《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刑法》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這就是說,適用一般緩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法院認爲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三是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對於符合適用緩刑條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懷孕的婦女;已滿七十五週歲的老年人,刑法明確規定必須適用緩刑,這體現了以人爲本和人道主義精神。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怎樣爭取緩刑

1、適用緩刑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適用緩刑必須是確有悔改表現,不關押也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

3、累犯不能適用緩刑。

4、上法院爭取緩刑。

5、緩刑不需交保證,但要交罰金。

需要明確的是,緩刑的適用是根據犯罪事實來認定的,法律上規定的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可以適用於緩刑,但如果涉及到犯罪事實比較嚴重,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等情況的,是不可以適用緩刑的,具體的認定結果應當以到司法機關對犯罪事實和犯罪證據的審查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