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法法規>

搶銀行該如何判刑?

刑法法規 閱讀(2W)

銀行該如何判刑?

搶銀行該如何判刑?

搶劫銀行首先構成搶劫罪。搶劫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式,對財產所有人或者財產託管人,當場強行搶奪公私財物,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的行爲。摘要搶劫暴力是指在行兇過程中,以打人或強迫他人的身體排斥他人的反抗,並盜竊他人財物的行爲。這裏所說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爲人爲了使受害人不知情或無法抗拒而採取的暴力和脅迫手段以外的其他方法。

已滿14週歲並負有刑事責任的自然人,可以構成搶劫罪的主體。根據刑法的規定,搶劫罪是以輕刑爲基礎的。一般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罰金。但是,由於銀行屬於國家金融機構的特殊地位,構成銀行搶劫罪的法定條件一般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一)搶劫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

(二)搶劫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較大的;;

(五)搶劫致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人、警察實施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