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賄受賄都不認罪可以判刑嗎?
可以的,只有證據就可以定罪。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二、行賄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對於行賄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爲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三、受賄罪量刑標準
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也就是參照貪污罪處罰。且索賄的從重處罰。
受賄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受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受賄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受賄數額處罰。
任何情況下定罪的關鍵都不在於犯罪嫌疑人自己的認罪態度的,況且現在國家也堅決不允許工作人員爲了取得犯罪嫌疑人的認罪口供,就採取刑訊逼供這種措施,所以,所有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都很清楚,判刑是注重證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