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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牌金額多少被拘留?

強制措施 閱讀(3.01W)
打牌金額多少被拘留?
律師解析:打牌的金額屬於賭資較大的,會被拘留,具體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只是單純打牌,不屬於賭博性質的,則不會被拘留。
2、如果是賭資較大,屬於一般違法行爲,會給予行政拘留,一般處以不超過五日的拘留或不超過五百元的罰款。
3、如果情節嚴重的,會處以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並處五百元至三千元的罰款。
4、如果涉嫌賭博犯罪,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會被刑事拘留,時間是七日至三十七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爲目的,爲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