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部門批捕以後什麼時候判刑
1、公安機關逮捕以後應當進行偵察,時間一般爲2個月,但是最長可以達到7個月(重大疑難等情況)
2、交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可以交公安機關補充偵察2次,每次1個月,但最多補充偵察2次。
3、進入法院審理階段,一般爲二個月,可以延長二個月,重大疑難再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爲一審程序
如果進入二審程序。二審一般二個月,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被批准逮捕後是不是要判刑
公安機關掌握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實的證據後,可以申請逮捕,經檢察機關批准後執行。因爲被依法逮捕後會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且又是存在犯罪事實的基礎上實施的,所以有些人以爲被逮捕後即會被判刑。
事實上,犯罪嫌疑人是否被判刑,要看法院的判決。所以,只是被批准逮捕後,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接受刑事處罰。
不過,公安機關申請逮捕時,要具備以下條件:
1、已經掌握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2)有證明證明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爲的證據被查證屬實。
2、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所以,被批准逮捕時,針對的是有可能被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如果根據掌握的犯罪事實,對方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等較低刑罰的話,那麼就不適用逮捕。
因此,一般被逮捕後經判決有罪的話,那麼就有可能被判刑了。
3、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發生社會危險性
當然,公安機關執行逮捕後,發現有錯誤的話,法院判決無罪的,也不會被判刑,並且,可以依法請求賠償。
批捕之後的判刑需要自己積極的踐行有關規定,否則自己的程序上的審覈就會較爲緩慢,進而導致自己的時間損耗較長,不過在有關環節的操作上會有較多的分歧,因此需要自己充分的瞭解有關的規定,確保自己的權益維護在合適的區間中,進而減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