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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招搖撞騙定罪量刑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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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冒充警察招搖撞騙定罪量刑是怎樣的

冒充警察招搖撞騙定罪量刑是怎樣的

根據我國詐騙罪量刑標準分爲數額較大、巨大以及特別巨大的情況,分別判處3年以下、3-10年、10年以上以及無期。詐騙罪行爲認定標準是以行爲人惡意欺瞞受害人,另受害人自願付出財物給行爲人。其中惡意欺瞞也包括冒充國家公共機關部門進行詐騙。

招搖撞騙罪是詐騙罪的一個分支,但區別於一般的詐騙罪。招搖撞騙罪是指詐騙行爲人冒充國家公共機關部門對受害人實施詐騙行爲。招搖撞騙罪量刑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的處罰。但還特別強調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具體情況包括:

1、詐騙獲得巨大非法利益的

2、導致受害人精神崩潰或者自殺的

3、多次招搖撞騙的

4、冒充警察屬情節特別嚴重的

透過上述內容可以有效區分出一般詐騙罪和招搖撞騙罪的本質區別。招搖撞騙是以透過非法目的牟取利益,損害到國家形象以及公民的財產。但又同時指出,雖然行爲人具備了冒充國家公共機關部門,而卻不夠成犯罪的情況:那就是行爲人身穿國家公共機關專業工作服以炫耀爲目的,卻沒有索取錢財或沒有透過冒充人員獲得經濟利益。

但是如果出現下面幾種情況的話是招搖撞騙罪也按照詐騙罪論處:

1、冒充公車車牌騙免高速路費並且達到一定數額

2、透過電話溝通冒充國家公共機關誘導被害人轉賬等行爲

3、利用特殊時期的特殊請款假借名義騙取公司財物的

4、冒充捐款慈善機構部門的。

綜上所述,對於冒充警察招搖撞騙定罪量刑一般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冒充警察的行爲比較嚴重所以會在該基礎上從重處罰,而且對於多次招搖撞騙或者嚴重損害到國家威信的會判處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