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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詐騙罪還了錢還能起訴嗎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9.06K)

一、犯詐騙罪還了錢還能起訴嗎

犯詐騙罪還了錢還能起訴嗎

可以,還錢屬於承擔民事責任。刑事犯罪是國家處罰,犯罪事實已經發生,就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擔刑事責任。還了錢,是量刑情節,但並不能免除其刑事責任。

二、詐騙罪客觀要件是怎麼規定的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爲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爲人實施了欺詐行爲,欺詐行爲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爲。欺詐行爲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爲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爲。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爲。

欺詐行爲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爲人的欺詐行爲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爲的成立。在欺詐行爲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必須介人對方的錯誤認識;如果對方不是因欺詐行爲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就不成立詐騙罪。欺詐行爲的對方只要求是具有處分財產的權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財物的所有人或佔有人。行爲人以提起民事訴訟爲手段,提供虛假的陳述、提出虛僞的證據,使法院作出有利於自己的判決,從而獲得財產的行爲,稱爲訴訟欺詐,成立詐騙罪。

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後作出財產處分,財產處分包括處分行爲與處分意識。作出這樣的要求是爲了區分詐騙罪與盜竊罪。處分財產表現爲直接交付財產,或者承諾行爲人取得財產,或者承諾轉移財產性利益。行爲人實施欺詐行爲,使他人放棄財物,行爲人拾取該財物的,也應以詐騙罪論處。但是,向自動售貨機中投入類似硬幣的金屬片,從而取得售貨機內的商品的行爲,不構成詐騙罪,只能成立盜竊罪。

在構成了刑事犯罪之後,除了可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外,其實往往還會涉及到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而就詐騙罪來看,即使還錢了承擔了民事方面的責任,但畢竟這一行爲已經觸犯了《刑法》,因此該承擔刑事責任的,也不會因爲承擔了民事責任而得到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