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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要什麼證據?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1.23W)
詐騙罪要什麼證據?
律師解析:刑法》沒有規定某類或者某個具體罪名必須有哪些證據才能認定犯罪,指控犯罪的證據適用《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的七類證據。具體詐騙罪而言,司法實踐中,應當側重蒐集證明行爲人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的證據。要法院認定爲詐騙罪,人證物證都要有,證據不充分不能隨隨便便定人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