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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罪的既遂標準是什麼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2.17W)

一、強姦罪的既遂標準是什麼

強姦罪的既遂標準是什麼

我國司法實踐中是以“插入”爲認定標準的,即男子的生殖插入到女子的體內爲犯罪既遂。至於是否射與既遂未遂無關。

但是有一個特例,若受害者爲幼小女時,既遂標準與受害者爲年滿14週歲以上的女性不一樣。當受害者爲幼小女時,只要行爲人的生殖與幼小女生殖表皮接觸,即視爲強姦既遂,故強姦幼小女既遂採取的是接觸說。

二、強姦罪量刑標準

1、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情節惡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殘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綁、捂嘴、卡脖等強姦婦女的;在行奸過程中肆意蹂躪婦女的;長期多次對某一婦女進行強姦的;強姦精神病患者、嚴重的癡呆症患者、孕婦、病婦的;等等。

(2)強姦婦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強姦多名婦女,又可以是一次強姦多名婦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婦女3人以上,又包括婦女、幼小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小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姦婦女的。是指車站、碼頭、醫院、學校、公園、劇院等人來人往較多的場所。

(4)二人以上輪姦的。是指兩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較短的時間內出於共同的強姦故意對同一婦女先後輪流強姦的行爲。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是指行爲人在強姦婦女之前或在強姦過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爲直接導致被害人重傷或直接導致當場死亡或經治療無效死亡。如果出於殺人故意而採用暴力將其殺死後再進行姦屍的,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姦屍作爲一個嚴重情節考慮。如果行爲人在強姦婦女後,出於報復、滅口、逃跑又將婦女殺害或傷害的,應數罪併罰。其他嚴重後果,是指因強姦行爲導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況。

(6)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小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罪如果在判有期徒刑的情況下,那麼在服刑期間如果有重大的立功表現,那麼會根據情節減輕刑罰,不過減輕的刑罰是不會超過總刑罰的二分之一,如果是有期徒刑或者是死刑的情況,即便有立功表現也是不會進行減刑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