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處罰被錄入公安系統,可以消除嗎?
公安治安處罰的記錄是不能消除的。
《檔案法》第十五條 鑑定檔案儲存價值的原則、 保管期限的標準以及銷燬檔案的程序和辦法,由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禁止擅自銷燬檔案。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爲: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受過治安處罰的話是不能消除記錄的,一般記錄都是要儲存,方便以後可以查詢的,國家法律上也有相關的規定的,需要按照法律規定執行。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屬於中間制裁。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作爲較重的一種行政處罰,與刑罰有着密切的關係。在我國法定的制裁手段體系中,治安管理處罰屬於中間制裁。
二、治安管理處罰有什麼顯著特點
(1)從處罰主體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實行“一元制”的處罰體制,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權集中由公安機關行使。
(2)從處罰程序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完全採用行政處理程序。
(3)從制裁的角度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屬於中間制裁。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作爲較重的一種行政處罰,與刑罰有着密切的關係。在我國法定的制裁手段體系中,治安管理處罰屬於中間制裁。
(4)從處罰的強制性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具有警察強制性。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內容,我們可以瞭解到按照規定受過治安處罰的話是不能消除記錄的,一般記錄都是要儲存,方便以後可以查詢的,國家法律上也有相關的規定的,需要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經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違反了我們國家的行政法律規範,所以會有一些違法處罰的記錄,這個處罰制度將會在相關的檔案當中留存,是不能夠予以消除的,這也是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的《檔案法》來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