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訴訟管轄>

民事訴訟上訴訴訟費誰來承擔

訴訟管轄 閱讀(3.31W)

越來越多的民事案件還得透過上訴才能夠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實現,其次,也對我國法院的公信力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打擊,不過上訴率高的一些具體原因暫且不分析。主要是提起上訴的時候必須要知道民事訴訟上訴訴訟費是需要自己向二審法庭預交的,也就是誰上訴誰交費,事後可由敗訴方承擔。

民事訴訟上訴訴訟費誰來承擔

一、民事訴訟上訴訴訟費誰來承擔?

上訴案件的訴訟費用,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由上訴的雙方當事人分別預交。如果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沒有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通知其預交。上訴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預交訴訟費用的通知後7日內仍未預交而又不提出緩交申請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二、哪些人有權提出上訴呢?

1、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2、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3、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現下大家可以看出,民事訴訟上訴訴訟費誰來承擔的這個問題並不難理解的。所以如果您是自己對於一審的判決結果提起了上訴,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沒有向法院交費的話上訴的案件就會自動撤回的,不過民事訴訟的上訴費用的具體標準就沒辦法,統一回答了,因爲在這裏得先確認了涉及的民事糾紛才知道收費標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