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執行舉證表是怎樣的?
申 請 執 行 人 舉 證 表
送達時間: 年 月 日
申 請 人
執行標的
被執行人
資金現 金
存放處
有價證券
存放處
銀行存款
信用卡
網絡金融機構開戶行及其賬號金額
不動產房產及證號
地址
其他不動產
土地及證號
地址
動產機器設備
其他
動產
原輔材料
產品或商品
企業合資、合作投資情況
企業分支機構情況
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情況
尚未到期的財產收益情況
知識產權情況
其他財產情況
被執行人財產狀況及線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8條關於“申請執行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瞭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或線索”的規定,申請人有責任舉證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
舉證範圍:被執行人在金融機構的存款(賬號)、有關個人的收入、有價證券、企業的收益、知識產權、車輛(牌號、車型)、房地產等有關財產或線索。
申請人在立案後七日內將舉證表填好並送該案執行人員。逾期不交或舉證不實,致使案件無法及時執行的,法律後果自負。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二、申請執行表怎麼填寫?
按照表格內容一項一項按照實際情況填寫清楚即可。
其中申請執行的內容可以把判決書最後一部分的判決內容抄一遍,再加一條要求被執行人承擔執行費用。如果是一審判決生效直接抄寫,如果是二審,對照一審判決抄寫二審支援的判決部分。
1.事實與理由部分。簡要地敘述原案情和處理結果,並說明現在的執行狀況;同時要闡明強制執行的必要性。
2.請求目的。在敘述事實,論證理由的基礎上,提出具體、明確的請求目的。最好按照法律規定的幾種執行措施,提出具體請求,以供人民法院考慮。
3.當事人欄,註明自然情況。自然人要列出姓名、年齡、民族、工作單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組織要列出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填寫要準確,特別是姓名(名稱)欄不能有任何錯字。地址要儘量詳細,具體到門號。最好註明郵編及通訊方式。
4.申請書尾部,當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簽字,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日期填寫要準確。
強制執行申請書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對方拒不履行裁判確定的義務的情況下,根據已經發生效力的法律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責令對方履行義務時使用的文書。
申請執行的舉證表包括對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的仔細地表述,可以對法院進行判決的時候進行一個相對應的參考,申請執行舉證表是也是具有一定的影響力的法律文書,應當按照規範來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