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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責任如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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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責任如何執行
連帶責任作爲民事責任的一種,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當事人有效約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連帶義務人都對不履行義務承擔全部責任。連帶責任的執行方式如下:
1、 同時執行,兩個人都有財產,分別執行他們名下的財產;
2、 選擇式執行,誰有財產執行誰;
3、 轉換式執行,即根據具體案件靈活採取前兩種方式並據案情隨時轉換執行方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爲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