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訴書交上多久纔可以開庭
分三種情況來談。
第一種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檢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後,一般簡易程序在一個月內要開庭。普通程序。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第二種情況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後,一般也要分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如果要發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多月,到四個月之間要開庭。
第三種情況是行政案件,行政訴訟案件法院接到起訴以後,也是一般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二、民事訴訟程序完整版有哪些
一審程序: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
6、法庭辯論。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二審程序: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當透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審理程序大體與一審一樣,不同處主要在審查範圍和內容上。
起訴書上交多久開庭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一般不同類型案件在交了起訴書之後的開庭時間都不同。一般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在接到起訴之後,都需要在一個月內進行開庭。而民事案件最長可以在收到起訴書的四個月內進行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