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起訴公司流程是怎樣的?
訴前準備
1、訴狀和證據:一切可以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屬於證據材料,蒐集材料時要分析這些材料在法律上對自己是否有利。如果無法辨別的,可以請律師代理選擇。有了證據之後,需要擬起訴狀,起訴狀可以請專業律師代書。
2、訴訟費:法院的收費標準,基本上是按照爭議標的額來計算的,爭議的標的越大,訴訟費越高。
3、請律師。
案件在法院的流程
準備好訴前準備後,可以到法院去起訴。
1、起訴:起訴是向法院的立案庭遞交起訴狀、基本證據材料,要求法院受理案件。法院會對的材料予以審查,如果認爲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的立案條件,那麼會接受材料,回執一份《受理案件通知書》,當事人拿這個通知書,去繳納訴訟費,繳費後,案件就是正式受理了。可以進入下一步了。
2、舉證:就是在一定期限內,將證據材料提交給法院。法院再受理案件後會發《舉證通知書》,通知書上指定舉證期限。所有的證據材料必須要在這個期限內提交給法院。超過這個期限,法院將不會在接受。證據都提交了,則可以開庭。
3、開庭:法院會發《開庭傳票》,傳票上會寫明是哪一天、什麼時間開庭、在哪個法庭。
開庭的時候具體程序:在宣讀開庭紀律、告知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後,當事人開始參與的程序是:
(1)原告先陳述事實和理由。
(2)被告就原告的陳述發表答辯意見。
(3)原告舉證、被告質證。
(4)被告舉證、原告質證。
(5)原告向被告發問。
(6)被告向原告發問。
(7)原告發表辯論意見。
(8)被告發表辯論意見。
(9)原告最後陳述。
(10)被告最後陳述。
(11)法庭調解。 基本上開完庭,接下來是等法院的判決書。
4、判決:法院的判決基本上是三種形式:
(1)支援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2)支援原告的部分訴訟請求。
(3)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拿到判決書後,民訴十五天、刑訴十天時間決定是不是上訴到上級法院。
5、執行:如果法院判決勝訴了,對方又不願主動履行判決書上所確定的義務。那麼就可以拿着判決書,向法院遞交強制執行申請書,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對方主動履行了判決書上義務,那麼案件就此結束了。
二、起訴公司影響是什麼?
1、勞動仲裁輸了的話,公司要給錢。
2、有可能記入公司誠信檔案,公示社會。
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查封個人名下公司的財產,主張還款。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條,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檔案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個人跟公司之間存在一些糾紛的話,完全是可以透過法院訴訟方式來解決的。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在開庭之前需要準備好相應的事項,比如說書寫起訴狀,還有就是列舉證據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