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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向什麼部門投訴價格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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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向什麼部門投訴價格欺詐?

應向什麼部門投訴價格欺詐?

價格欺詐可以到物價部門投訴,也可以到消費者協會投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爲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常見的價格欺詐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根據國家計委在各地在禁止價格欺詐市場檢查發現的價格欺詐行爲,主要有以下10種表現形式:

1、虛假標價

2、兩套價格:如某酒店採用兩套標價簿欺詐消費者。

3、模糊標價

4、虛誇標價

5、虛假折價

6、模糊贈售

7、隱蔽價格附加條件

8、虛構原價

9、不履行價格承諾

10、質量與價格、數量與價格不符

三、價格欺詐的賠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爲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存在着價格欺詐這樣的一種情況是嚴重的侵犯消費者合法利益的行爲,所以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可以透過投訴舉報或者是透過其他方式來進行處理。這是有非常確切的一種規定的,相關的行政部門也需要進行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