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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以上共同侵權的

侵權案例 閱讀(1.38W)
二人以上共同侵權的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必須二人以上參與犯罪



    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或者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不能成爲單獨共同行爲的主體,同樣也不能成爲共同犯罪的主體。因此,具備主體資格的人同一個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具備主體資格的人“共同犯罪”的,不認爲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責任由具備主體資格的人承擔。一個具備主體資格的人唆使一個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人共同行爲的,也不認爲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責任由具備主體資格的人承擔。對這種情況,認爲教唆者是在把他人當工具使用,屬於間接實行犯。單位共同行爲,雖然也可能有很多單位成員參與,但是此時是作爲一個法律主體出現的,不認爲是共同犯罪。因此,對於一個單位共同行爲主體有數個責任人承擔單位共同行爲刑事責任的,只需要根據個人的罪責承擔刑事責任。單位共同行爲屬於共同犯罪的情形可能有:


    (1)二人以上的單位共同犯罪;


    (2)一個單位和一個自然人共同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