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名譽毀謗>

校園語言暴力是否可以定罪?

名譽毀謗 閱讀(2.68W)
校園語言暴力是否可以定罪?
律師解析:校園語言暴力屬於違法行爲,如果對他人造成損害,構成侮辱罪的,則可以定罪。一般校園語言暴力定罪具有一定的難度,如證據收集、固定,對受害人造成的實際危害結果等。法律規定,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主觀上是故意,客體是公民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透過資訊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