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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名譽權指的什麼?

名譽毀謗 閱讀(8.6K)

一、法律上的名譽權指的什麼?

法律上的名譽權指的什麼?

名譽,是指人們對於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幹、聲望、信譽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綜合評價。名譽權是人格權的一種。這些被維護的名譽是指具有人格尊嚴的名聲,是人格的重要內容,受法律的保護。所謂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

任何個人,媒體,不得發佈捏造虛假資訊、刊登誹謗新聞,否則構成名譽權。如果是真實事件發佈,或辱罵對方,則不構成名譽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 一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它爲人們自尊、自愛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有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我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明確規定了自然人享有名譽權。它爲人們自尊、自愛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譽權主要表現爲名譽利益支配權和名譽維護權。我們有權利用自己良好的聲譽獲得更多的利益,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 當的貶低,有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也規定法人、非法人組織也享有名譽權。

二、名譽權名譽侵權的形式有哪些?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重要隱私等。

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爲。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髒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誹謗:是指捏造並散佈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爲。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並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爲,民法通則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佈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爲。

三、侵犯名譽權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人民法院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九條的規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法律規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維護自身名譽的權利,任何人或者是任何組織不得侵犯,所以在他人實施侵害自己名譽權的行爲時,所有人都有權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利用法律的手段排除妨害,恢復自己原有的名譽,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