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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身損害侵權行爲訴訟時效是多久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2.13W)
《民法典》人身損害侵權行爲訴訟時效是多久
律師解答:是三年。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人身損害侵權行爲訴訟時效是三年,經法院同意延長的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權利人須三年內行使權利,否則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將因爲權利消失得不到保護。
人身傷害是特指侵犯人身權行爲造成的他人身體的傷害。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