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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逃避納稅義務行爲有哪些

偷稅漏稅 閱讀(1.32W)

一、納稅義務人逃避納稅義務行爲有哪些?

納稅義務人逃避納稅義務行爲有哪些

1、僞造(設立虛假的賬簿、記賬憑證)、變造(對賬簿、記賬憑證進行挖補、塗改等)、隱匿和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

2、在賬簿上多列支出(以衝抵或減少實際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不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仍然拒不申報;

4、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即在納稅申報過程中製造虛假情況,比如不如實填寫或者提供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的納稅資料等。

二、納稅人的權利與義務有哪些?

(1)納稅人的權利:

包括知悉權、要求保密權、申請減稅權、申請免稅權、申請退稅權、陳述、申辯權、複議和訴訟權、請求國家賠償權、控告、檢舉權、請求迴避權、舉報權、申請延期申報權、取得代扣、代收手續費權、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權、索取完稅憑證權、索取收據或清單權、拒絕檢查權、委託稅務代理權。

(2)納稅人的義務:

包括按時繳納或解繳稅款的義務;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義務;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的義務;依法設定賬簿、進行覈算並保管賬簿和有關資料的義務;備案財務會計制度或辦法、會計覈算軟件的義務;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的義務;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的義務;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義務;延期申報必須預繳稅款的義務;不得拒絕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依法計價覈算與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的義務;結清稅款或提供擔保的義務;欠稅人應當向抵押權人、質權人說明欠稅情況的義務;繼續納稅和承擔連帶責任的義務;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訊的義務;接受稅務檢查的義務;發生納稅爭議先繳納稅款或提供擔保的義務。

1、公平原則

稅收公平原則,就是政府徵稅,包括稅制的建立和稅收政策的運用,應確保公平,遵循公平原則。公平是稅收的基本原則。

2、效率原則

稅收效率原則,就是政府徵稅,包括稅制的建立、稅收政策的運用和整個稅收管理,都是應講求效率,遵循效率原則。稅收不僅應是公平的,而且應是有效率的。這裏的效率,通常有兩層含義:一是行政效率,也就是徵稅過程本身的效率,它要求稅收在徵收和繳納過程中耗費成本最小;二是經濟效率,就是徵稅應利於促進經濟效率的提高,或者,至少對經濟效率的不利影響最小。

3、適度原則

稅收適度原則,就是政府徵稅,包括稅制的建立和稅收政策的運用,應兼顧需要與可能,做到取之有度。這裏,“需要”是指財政的需要,“可能”則是指稅收負擔的可能,即經濟的承受能力。遵循適度原則,要求稅收負擔適中,稅收收入既能滿足正常的財政支出需要,又能與經濟發展保持協調和同步,並在此基礎上,使宏觀稅收負擔儘量從輕。

4、法治原則

在司法實踐中,納稅義務人逃避納稅義務的表現形式很多,這裏也不能一概而論,任何惡意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爲都是違法的,惡意逃避納稅義務並不等於可以不交稅款,如果構成偷稅漏稅,情節嚴重的話納稅義務人是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