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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指標轉讓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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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指標轉讓協議

車牌指標轉讓協議書

車牌指標轉讓協議書

出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達成以下協議:甲方將本人擁有產權的一輛發動機號爲:車架號爲:的轎車一輛轉讓給乙方,現簽訂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該車出讓價人民幣(大寫)(¥:)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乙方於年月日付給甲方現金人民幣(大寫)作爲購車款項。(另有收據爲憑)

三、年月日以前,甲方將該車的各種有效手續(1、行駛證;2、附加費證;3、相關證件、保險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和隨車工具移交給乙方,甲方在年月日前還清該車銀行按揭本金利息並辦理好過戶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甲方不能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則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協議在過戶前因該車產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車輛移交給乙方後該車車禍事故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在該車輛未過戶之前乙方同樣不得以該車作爲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償還任何債務。

五、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受讓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及手印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爲了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售車方簡稱爲甲方,購車方簡稱爲乙方)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一、甲方將車主的轎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爲(人幣),小寫.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年月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年月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爲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備註(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購車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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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定時間:年月日時籤簽定時間:年月日時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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