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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該如何避免?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2.69W)

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該如何避免?

我們身邊肯定發生過很多的有關工傷方面的事情,我們國家規定的是對於工傷我們的用人單位是需要給我們繳納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就是爲了保障我們在工傷期間的各種利益問題。保險有的時候也會有出錯的時候。那麼如何避免工傷保險錯付?

工傷保險錯付的避免,我們要遵循理賠程序

理賠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險人在接到出險通知後,應當立即派人進行現場查勘,瞭解損失情況及保險理賠稽覈 因,查對保險單,登記立案。

2、審覈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對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關證明和資料進行審覈,以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保險期限是否屆滿,受損失的是否是保險財產,索賠人是否有權主張賠付,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否在承保範圍內等。

3、覈定保險責任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經過對事實的查驗和對各項單證的審覈後,應當及時作出自己應否承擔保險責任及承擔多大責任的核定,並將覈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賠付義務

保險人在覈定責任的基礎上,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後,保險理賠就告結束。如果保險人未及時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的,就構成一種違約行爲,按照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即“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這裏的賠償損失,是指保險人應當支付的保險金的利息損失。爲了保證保險人依法履行賠付義務,同時保護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理賠原則

重合同,守信用。保險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受法律保護,因此,保險公司必須重合同、守信用,正確維護保戶的權益。

堅持實事求是。在處理賠案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地進行處理,根據具體情況,正確確定保險責任、給付標準、給付金額。

主動,迅速,準確,合理。要讓保戶感覺到保得放心,賠得心服。

近因原則

近因原則是指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這是保險理賠過程中必須遵循的原則,按照這一原則,當被保險人的損失是直接由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造成的,保險人才予以賠償。也就是說,保險事故的發生與損失事實的形成,兩者之間必須有直接因果關係的存在,才能構成保險賠償的條件。

靈活運用保險近因原則是消費者維權的手段。

理賠依據近因而來

現實生活中,引發損失的原因多種多樣,針對不同的導致損失的原因,在運用近因原則時也各不相同。但是常見的主要有以下兩種:

引發損失的原因單一 由單一原因引發損失的情況,在實際理賠過程中操作相對簡單。實踐中,理賠人員只需要判定這一原因是否屬於保險責任即可,而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也往往很少會有異議。比如,張某在走山路的時候不小心摔壞了腿,如果張某買了意外險,那麼保險公司就應該給予張某相應的保險金,但是如果張某投保的是重疾險,那麼保險公司不需理賠,這明顯超越了重疾的承保範圍。

多種原因導致損失 理賠糾紛往往發生於多個原因導致的保險損失。其中兩種情況最易產生分歧。第一種是多個原因造成保險損失,且每一個都是事故的近因,不過只有一些近因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另一部分超過了範圍。對於保險公司來說,需要理賠的是責任範圍內的保險損失,消費者也可以爲這部分原因據理力爭索要賠償。另一種情況是多個造成損失的原因之間相互依存、或存在因果關係,在判斷近因時容易造成消費者和保險人之間的矛盾。

對於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該如何避免的情況我們是需要遵循着工傷保險待遇方面的理賠程序這樣纔可以的。保險在賠付的時候肯定會有相關的程序規定,一般錯付的現象都是發生在沒有遵守程序上纔會發生的,所以說對於這一個問題我們一定要按照程序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