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ZZCG2004A-JSJ- (填寫中標人簡稱)- (填寫授權公司供貨項目順序號)
中標供應商:
供貨商:
需方:
需方主管部門:
爲了保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浙江省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制實施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嚴格遵循浙江省2004年第4季度、2005年第1季度計算機協議供貨(招標編號:ZZCG2004A-GK-030)招標檔案、中標供應商的投標檔案、“浙江省政府採購供貨協議”和“政府採購協議供貨承諾書”,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採購的產品所需資金來源構成爲:預算內( );預算外( );自籌( )。
付款方式爲:財政直接支付(?);採購單位直接支付(?)。
以上按實際情況打“√”確認,塗改無效。
二、計算機品牌、型號、規格和主要配置、單價、數量、金額
序號計算機品牌型號規格和主要配置數量基準價優惠率協議供貨價格總計
1
2
3
4
合計:人民幣(大寫)
注:
1、若單次採購金額大於人民幣80萬元或採購數量超過60臺時,採購單位必須按有關規定報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重新確定採購方式。
2、優惠率=(1-投標報價/基準價)×100%
故障響應時間爲 ( )小時內;故障排除時間爲 ( )小時內;
備品備件提供時間爲( )小時內。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供貨商於??年?月?日前將貨物送至以下指定地點交由需方指定收貨人:
1、供貨商應在交貨前向需方提供交貨計劃;
2、運輸、保險和裝卸的費用由供貨商承擔。
五、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時間:
驗收標準:1. 裝箱單;
2. 供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於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異議時間:
六、違約責任:
1、供貨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三的滯納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支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供貨商履約保證金。
2、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三的滯納金;需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供方償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3、供貨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的,將予以沒收履約保證金,損失賠償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外發生質量問題的,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一、因合同執行而產生問題的解決方式:
a)雙方協商解決();
b)向中標供應商指定協調人反映();
c)向採購中心反映();
d)向政府採購管理部門投訴()
e)提請仲裁();
f)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供應商指定協調人電話:
省採購辦投訴電話:0571-87055741。
二、其他約定事項:
a)浙江省2004年第4季度、2005年第1季度計算機政府採購協議供貨項目(招標編號:ZZCG2004A-GK-030)招標檔案以及投標檔案、詢標紀要、“浙江省政府採購供貨協議”、“政府採購協議供貨承諾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從其規定。
b)本合同一式四聯,供貨商、中標供應商、需方、採購辦(或採購中心)各一聯,由供貨商每月在結算時統一向採購辦(或採購中心)彙總上報。
c)本合同應經需方負責政府採購的部門或財務部門審覈並加蓋需方財務專用章方爲有效。
d)本合同經供貨商和需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內容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需方(簽章)(以及財務部門章) 供貨商(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