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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必備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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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1

普通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必備8篇)

合夥人一: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二: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三: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四: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五: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六: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七: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八: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九: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現合股(合夥)開辦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多方共同投資、組建、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過以上方合夥人的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總額爲:人民幣(大寫):萬X,¥:萬。

1、__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1、股權份額以第一條出資金額及佔有公司股份比例爲準。出資各方以佔有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佔有股份比例作爲分配股利的依據。

2、每年一月份彙總上一年度公司盈虧狀況,以作爲各股東股利分配依據。公司盈虧狀況清算完畢後進行上一年度股利分配。

3、出資金額________萬元以下的股東,實行保利措施。如年底彙總公司盈利大於等於10%,則按實際股權比例分配股利。如果小於10%,則以入股總金額10%的利息支付股東。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後,如公司正常經營,各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以年爲週期自動延續。

2、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A、入股: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入股各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股:

①在本合同註明的合夥期限內,如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股;

②如執意退股,對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③退股人的股利分配以退股時公司盈利狀況結算清單爲標準,按50%股利發放,入股本金三年後予以返還,如退股人三年內有從事本行業行爲,入股本金不再返還。

④如一方或多方不願繼續合夥,經各方共同商討透過,而踢出一方或多方,則被踢出方,被迫退出時,將按被踢出時公司財產盈利狀況進行當年被踢出前月份股利分配,並以實際股利分配金額的50%進行賠償,與本金一同發放被踢出者如多次給公司造成損失以至於損害其他股東利益,在對公司損失進行估算及賠償後,方可執行正常被踢出原則。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公司與合夥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並不再發放當年紅利。入股本金三年後予以返還,如退股人三年內有從事本行業行爲,入股本金不再返還。

3、出資的轉讓:轉讓人需在合同起始之日六個月後至合同終止之日前提出轉讓聲明,在所有股權人共同商討透過後,允許個體股權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自己出資的,轉讓時其他股權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股權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對待。如個體股權人私自轉讓股權,則以退股對待轉讓人,並私自受讓人股權作廢。

4、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

①合同日期屆滿,全體股東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②合夥事業不能完成;

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④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進行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合夥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

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職能分配及議定事項

在公司成立後,所有股東應以不違反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爲準則,本着以公司利益最大化爲目的,給公司及員工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生產及生活環境。

經所有股東共同協商,委託作爲公司總經理,全權統籌協調處理公司事務。其他部門負責人由所有股東共同協商指定。

公司日常運作由總經理及各部門負責人共同協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門負責人不參與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各部門負責人的指定及罷免

2、新產品或設備的引進;

3、公司再投資事項;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5、公司每月要進行一次盤點,股東一起參與結算。

6、公司公章由___________保管,賬目由___________保管

六、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股東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份,公司及股東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七、 如個別股東無視本合同條款及公司規章制度,任意作爲,其他股東可對其踢出,並不再分配當年紅利,入股本金三年後返還。

簽名處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普通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2

合夥人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二: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三: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四: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五: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六: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七: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八: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九: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十: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現合股(合夥)開辦_________ _________,全面實施多方共同投資、組建、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過以上 方合夥人的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總額爲: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萬圓,¥: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萬。

1、 ____________出資共計 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 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出資共計 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 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出資共計 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 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 。

4、____________ 出資共計 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 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 。

5、____________ 出資共計 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 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 。

6、____________ 出資共計 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 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 。

7、____________ 出資共計 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 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 。

8、____________ 出資共計 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 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 。

9、____________ 出資共計 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 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 。

10、 出資共計 _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 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_______ 。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_______________

1、股權份額以第一條出資金額及佔有公司股份比例爲準。出資各方以佔有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佔有股份比例作爲分配股利的依據。

2、每年一月份彙總上一年度公司盈虧狀況,以作爲各股東股利分配依據。公司盈虧狀況清算完畢後進行上一年度股利分配。

3、出資金額 ________萬元以下的股東,實行保利措施。如年底彙總公司盈利大於等於10%,則按實際股權比例分配股利。如果小於10%,則以入股總金額10%的利息支付股東。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_______________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 _月 ________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後,如公司正常經營,各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以 ________年爲週期自動延續。

2、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A、入股:_______________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入股各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股:_______________①在本合同註明的合夥期限內,如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股;②如執意退股,對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③退股人的股利分配以退股時公司盈利狀況結算清單爲標準,按50%股利發放,入股本金三年後予以返還,如退股人三年內有從事本行業行爲,入股本金不再返還。④如一方或多方不願繼續合夥,經各方共同商討透過,而踢出一方或多方,則被踢出方,被迫退出時,將按被踢出時公司財產盈利狀況進行當年被踢出前月份股利分配,並以實際股利分配金額的50%進行賠償,與本金一同發放被踢出者如多次給公司造成損失以至於損害其他股東利益,在對公司損失進行估算及賠償後,方可執行正常被踢出原則。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公司與合夥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並不再發放當年紅利。入股本金三年後予以返還,如退股人三年內有從事本行業行爲,入股本金不再返還。

3.、出資的轉讓:_______________轉讓人需在合同起始之日六個月後至合同終止之日前提出轉讓聲明,在所有股權人共同商討透過後,允許個體股權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自己出資的,轉讓時其他股權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股權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對待。如個體股權人私自轉讓股權,則以退股對待轉讓人,並私自受讓人股權作廢。

4、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_______________①合同日期屆滿,全體股東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②合夥事業不能完成;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④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_______________①即行推舉清算人進行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合夥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

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職能分配及議定事項

在公司成立後,所有股東應以不違反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爲準則,本着以公司利益最大化爲目的,給公司及員工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生產及生活環境。

經所有股東共同協商,委託 作爲公司總經理,全權統籌協調處理公司事務。其他部門負責人由所有股東共同協商指定。

公司日常運作由總經理及各部門負責人共同協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門負責人不參與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_______________

1、各部門負責人的指定及罷免

2、新產品或設備的引進;

3、公司再投資事項;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5、公司每月要進行一次盤點,股東一起參與結算。

6、公司公章由________ ___保管,賬目由_______ ____保管

六、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股東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 份,公司及股東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七、 如個別股東無視本合同條款及公司規章制度,任意作爲,其他股東可對其踢出,並不再分配當年紅利,入股本金三年後返還。

簽名處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普通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3

一、在華律平臺找律師起草普通合夥人合作協議書的價格是多少
在華律平臺,該服務優惠價格499元起/份。
其他平臺代寫價格:2000-10000元起/份,並且存在獲取週期較長的問題。
二、華律服務優勢
律師專業性強,熟悉法律,書寫合同更嚴謹,並且可以提供法律諮詢。
三、代簽合同的後果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爲,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爲,由行爲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爲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爲同意。

普通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4

合夥人退股的,對於店鋪財產等合夥財產,應該根據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比例退還退夥人相應的財產份額。
在具體操作時,可由該退夥人取得相應份額的合夥財產,也可以用合夥經營中的資金退還退還退夥人,或由其它合夥人出資受讓該退夥人的份額,從而提高自己的合夥份額。
《合夥企業法》
第三十三條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
第五十一條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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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5

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會議性質:_________________

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_________________本次會議已於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__________以書面形式通知到每位公司股東,到會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應到股東兩名,實際到會兩名。

會議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擬任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會議決議:_________________(表決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名股東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

2、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選舉__________擔任公司執行董,爲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屆滿可連選連任,住所:_________________

3、公司設經理一名,由執行董事兼任。

4、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選舉__________擔任公司監事,任期三年,屆滿可連選連任,住所:_________________

5、以上執行董事、經理、監事的任職資格和產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6、全體股東一致透過公司章程。

7、全體股東一致委託__________代表本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8、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_辦理有關工商註冊登記手續。

會議表決情況:_________________全體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均表決同意,不同意的無,棄權的無。

股東簽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普通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爲普通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合夥企業名稱:

第六條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及合夥期限)

第七條合夥目的:爲了保護全體合夥人的合夥權益,使本合夥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合夥經營範圍:。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夥經營範圍用語不規範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範、覈准登記的爲準。合夥經營範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__條合夥期限爲__年。

(注: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增加本條)

第四章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合夥人 ,分別是:

1、,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 證件號碼:;

2、,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 證件號碼:;(注:可續寫)

以上合夥人爲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第五章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合夥人:。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 。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個 月內繳足。

2、合夥人:。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 。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個 月內繳足。

(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合夥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決定”),委託(列出所委託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其中法人合夥人1委派、其他組織合夥人1委派(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自然人合夥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夥事務,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注:如果全體合夥人都執行合夥事務,此內容應刪除)。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第十四條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

出表決。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十六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的表決辦法。

(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同意”或“經全體合夥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_________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第十九條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合夥人是否可以增加或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如果可以,也可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八章入夥與退夥

第二十條新合夥人入夥,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夥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第二十一條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注: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注: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夥人違反《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爲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爲有限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合夥人退夥。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第二十三條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有《合夥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合夥人的繼承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爲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爲有限合夥企業。全體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退還辦法)。

第二十五條退夥人對基 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 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九章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六條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夥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 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合夥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夥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合夥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二十九條清算結束後,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夥人參考,設立合夥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夥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注:可選擇。合夥人爲自然人的應簽名,合夥人爲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普通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7

一、哪些人才能作爲合夥人

1、什麼人才是合夥人公司股權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夥人團隊(創始人與聯合創始人)員工與外部顧問(期權池)與投資方。其中,合夥人是公司最大的貢獻者與股權持有者。既有創業能力,又有創業心態,有3-5年全職投入預期的人,是公司的合夥人。這裏主要要說明的是合夥人是在公司未來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能全職投入預期的人,因爲創業公司的價值是經過公司所有合夥人一起努力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後才能實現。因此對於中途退出的聯合創始人,在從公司退出後,不應該繼續成爲公司合夥人以及享有公司發展的預期價值。合夥人之間是【長期】、【強關係】的【深度】綁定。

2、哪些人不應該成爲公司的合夥人請神容易送神難,創業者應該慎重按照合夥人的標準發放股權。

(1)資源承諾者很多創業者在創業早期,可能需要藉助很多資源爲公司的發展起步,這個時候最容易給早期的資源承諾者許諾過多股權,把資源承諾者變成公司合夥人。創業公司的價值需要整個創業團隊長期投入時間和精力去實現,因此對於只是承諾投入資源,但不全職參與創業的人,建議優先考慮項目提成,談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權綁定。

(2)兼職人員對於技術NB但不全職參與創業的兼職人員,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顧問標準發放少量股權。如果一個人不全職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創始人。任何邊幹着他們其它的全職工作邊幫公司幹活的人只能拿工資或者工資“欠條”,但是不要給股份。如果這個“創始人”一直幹着某份全職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風投,然後辭工全職過來公司幹活,他(們)和第一批員工相比好不了多少,畢竟他們並沒有冒其他創始人一樣的風險。

(3)天使投資人創業投資的邏輯是:

(1)投資人投大錢,佔小股,用真金白銀買股權;

(2)創業合夥人投小錢,佔大股,透過長期全職服務公司賺取股權。簡言之,投資人只出錢,不出力。創始人既出錢(少量錢),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資人股票購股價格應當比合夥人高,不應當按照合夥人標準低價獲取股權。這種狀況最容易出現在組建團隊開始創業時,創始團隊和投資人根據出資比例分配股權,投資人不全職參與創業或只投入部分資源,但卻佔據團隊過多股權。

(4)早期普通員工給早期普通員工發放股權,一方面,公司股權激勵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勵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給單個員工發5%的股權,對員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勵效果,甚至認爲公司是在忽悠、畫大餅,起到負面激勵。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後期(比如,B輪融資後)給員工發放激勵股權,很可能5%股權解決500人的激勵問題,且激勵效果特好。

二、合夥人股權如何分配

1、早期創業公司的股權分配設計主要牽扯到兩個本質問題:一個是如何利用一個合理的股權結構保證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力,另一個是透過股權分配幫助公司獲取更多資源,包括找到有實力的合夥人和投資人。2股權分配規則儘早落地。許多創業公司容易出現的一個問題是在創業早期大家一起埋頭一起拼,不會考慮各自佔多少股份和怎麼獲取這些股權,因爲這個時候公司的股權就是一張空頭支票。等到公司的錢景越來越清晰、公司裏可以看到的價值越來越大時,早期的創始成員會越來越關心自己能夠獲取到的股份比例,而如果在這個時候再去討論股權怎麼分,很容易導致分配方式不能滿足所有人的預期,導致團隊出現問題,影響公司的發展。

3、股權分配機制。一般情況下,參與公司持股的人主要包括公司合夥人(創始人和聯合創始人)、員工與外部顧問、投資方。在創業早期進行股權結構設計時的時候,要保證這樣的股權結構設計能夠方便後期融資、後期人才引進和激勵。當有投資機構準備進入後,投資方一般會要求創始人團隊在投資進入之前在公司的股權比例中預留出一部分股份作爲期權池,爲後進入公司的員工和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預留,以免後期稀釋投資人的股份。這部分作爲股權池預留的股份一般由創始人代持。而在投資進來之前,原始的創業股東在分配股權時,也可以先根據一定階段內公司的融資計劃,先預留出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權池用於後續融資,另外預留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權池用於持續吸引人才和進行員工激勵。原始創業股東按照商定的比例分配剩下的股份,股權池的股份由創始人代持。

4、合夥人股權代持。一些創業公司在早期進行工商註冊時會採取合夥人股權代持的方式,即由部分股東代持其他股東的股份進行工商註冊,來減少初創期因核心團隊離職而造成的頻繁股權變更,等到團隊穩定後再給。

5、股權綁定。創業公司股權真實的價值是所有合夥人與公司長期綁定,透過長期服務公司去賺取股權,就是說,股權按照創始團隊成員在公司工作的年數,逐步兌現。道理很簡單,創業公司是大家做出來的,當你到一個時間點停止爲公司服務時,不應該繼續享受其他合夥人接下來創造的價值。股份綁定期最好是4到5年,任何人都必須在公司做夠起碼1年纔可持有股份(包括創始人),然後逐年兌現一定比例的股份。沒有“股份綁定”條款,你派股份給任何人都是不靠譜的!

6、有的合夥人不拿或拿很少的工資,應不應該多給些股份創業早期很多創始團隊成員選擇不拿工資或只拿很少工資,而有的合夥人因爲個人情況不同需要從公司裏拿工資。很多人認爲不拿工資的創始人可以多拿一些股份,作爲創業初期不拿工資的回報。問題是,你永遠不可能計算出究竟應該給多多少股份作爲初期不拿工資的回報。比較好的一種方式是創始人是給不拿工資的合夥人記工資欠條,等公司的財務比較寬鬆時,再根據欠條補發工資。也可以用同樣的方法解決另外一個問題:如果有的合夥人爲公司提供設備或其它有價值的東西,比如專利、知識產權等,最好的方式也是透過溢價的方式給他們開欠條,公司有錢後再補償。

三、合夥人股權退出機制創業公司的發展過程中總是會遇到核心人員的波動,特別是已經持有公司股權的合夥人退出團隊,如何處理合夥人手裏的股份,才能免因合夥人股權問題影響公司正常經營。

1、提前約定退出機制,管理好合夥人預期。提前設定好股權退出機制,約定好在什麼階段合夥人退出公司後,要退回的股權和退回形式。創業公司的股權價值是所有合夥人持續長期的服務於公司賺取的,當合夥人退出公司後,其所持的股權應該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一方面對於繼續在公司裏做事的其他合夥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於公司的持續穩定發展。

2、股東中途退出,股權溢價回購。退出的合夥人的股權回購方式只能透過提前約定的退出,退出時公司可以按照當時公司的估值對合夥人手裏的股權進行回購,回購的價格可以按照當時公司估值的價格適當溢價。

3、設定高額違約金條款。爲了防止合夥人退出公司但卻不同意公司回購股權,可以在股東協議中設定高額的違約金條款。

四、釋疑合夥人股權分期成熟與離職回購股權的退出機制,是否可以寫進公司章程工商局通常都要求企業用他們指定的章程模板,股權的這些退出機制很難直接寫進公司章程。但是,合夥人之間可以另外簽訂協議,約定股權的退出機制;公司章程與股東協議儘量不衝突;在股東協議約定,如果公司章程與股東協議相沖突,以股東協議爲準。合夥人退出時,該如何確定退出價格股權回購實際上就是“買斷”,建議公司創始人考慮“一個原則,一個方法”。“一個原則”,是他們通常建議公司創始人,對於退出的合夥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權;另一方面,必須承認合夥人的歷史貢獻,按照一定溢價/或折價回購股權。這個基本原則,不僅僅關係到合夥人的退出,更關係到企業重大長遠的文化建設,很重要。“一個方法”,即對於如何確定具體的退出價格,建議公司創始人考慮兩個因素,一個是退出價格基數,一個是溢價/或折價倍數。比如,可以考慮按照合夥人掏錢買股權的購買價格的一定溢價回購、或退出合夥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參與分配公司淨資產或淨利潤的一定溢價,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輪融資估值的一定折扣價回購。至於選取哪個退出價格基數,不同商業模式的公司會存在差異。比如,XX上市時雖然估值約300億美金,但公司資產負債表並不太好。很多互聯網新經濟企業都有類似情形。因此,一方面,如果按照合夥人退出時可參與分配公司淨利潤的一定溢價回購,合夥人很可能吭哧吭哧幹了N年,退出時卻會被淨身出戶;但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公司最近一輪融資估值的價格回購,公司又會面臨很大的現金流壓力。因此,對於具體回購價格的確定,需要分析公司具體的商業模式,既讓退出合夥人可以分享企業成長收益,又不讓公司有過大現金流壓力,還預留一定調整空間和靈活性。如果合夥人離婚,股權應該如何處理近年來,離婚率上升,企業家羣體離婚率又可能偏高。婚後財產的處理,包括股權,都是棘手的問題。離婚事件,影響的不僅有家庭,還影響企業的發展時機,比如土豆網。婚姻還很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原則上,婚姻期間財產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但是夫妻雙方可以另外約定財產的歸屬。因此,配偶之間可以簽署“土豆條款”,約定配偶放棄就公司股權主張任何權利。但是,出於對配偶婚姻期間貢獻的認可,也爲了取得配偶的認可,不至於夫妻關係由於股權關係亮紅燈,七八點有他們自己改造設計的“土豆條款”,一方面,確保離婚配偶不干涉影響到公司的經營決策管理;另一方面,保障離婚配偶的經濟性權利。股權發放完後,發現合夥人拿到的股權與其貢獻不匹配,該如何處理公司股權一次性發給合夥人,但合夥人的貢獻卻是分期到位的,確實很容易造成股權配備與貢獻不匹配。爲了對衝這類風險,可以考慮:

(1)合夥人之間經過磨合期,是對雙方負責。因此,可以先戀愛,再結婚;

(2)在創業初期,預留較大期權池,給後期股權調整預留空間;

(3)股權分期成熟與回購的機制,本身也可以對衝這種不確定性風險。8

普通合夥人退股協議書模板8

最完整的合夥人股權的進入和退出機制方案

一、哪些人才能作爲合夥人?

1、什麼人才是合夥人?公司股權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夥人團隊(創始人與聯合創始人)、員工與外部顧問(期權池)與投資方。其中,合夥人是公司最大的貢獻者與股權持有者。既有創業能力,又有創業心態,有35年全職投入預期的人,是公司的合夥人。這裏主要要說明的是合夥人是在公司未來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能全職投入預期的人,因爲創業公司的價值是經過公司所有合夥人一起努力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後才能實現。因此對於中途退出的聯合創始人,在從公司退出後,不應該繼續成爲公司合夥人以及享有公司發展的預期價值。合夥人之間是強關係】的。

2、哪些人不應該成爲公司的合夥人?請神容易送神難,創業者應該慎重按照合夥人的標準發放股權。

(1)資源承諾者很多創業者在創業早期,可能需要藉助很多資源爲公司的發展起步,這個時候最容易給早期的資源承諾者許諾過多股權,把資源承諾者變成公司合夥人。創業公司的價值需要整個創業團隊長期投入時間和精力去實現,因此對於只是承諾投入資源,但不全職參與創業的人,建議優先考慮項目提成,談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權綁定。(2)兼職人員對於技術NB、但不全職參與創業的兼職人員,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顧問標準發放少量股權。如果一個人不全職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創始人。任何邊幹着他們其它的全職工作邊幫公司幹活的人只能拿工資或者工資欠條”但是不要給股份。如果這個創始人”一直幹着某份全職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風投,然後辭工全職過來公司幹活,他(們)和第一批員工相比好不了多少,畢竟他們並沒有冒其他創始人一樣的風險。

(3)天使投資人創業投資的邏輯是:

(1)投資人投大錢,佔小股,用真金白銀買股權;

(2)創業合夥人投小錢,佔大股,透過長期全職服務公司賺取股權。簡言之,投資人只出錢,不出力。創始人既出錢(少量錢),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資人股票購股價格應當比合夥人高,不應當按照合夥人標準低價獲取股權。這種狀況最容易出現在組建團隊開始創業時,倉収臺團隊和投資人根據出資比例分配股權,投資人不全職參與創業或只投入部分資源,但卻佔據團隊過多股權。

(4)早期普通員工給早期普通員工發放股權,一方面,公司股權激勵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勵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給單個員工發5%的股權,對員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勵效果,甚至認爲公司是在忽悠、畫大餅,起到負面激勵。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後期(比如,B輪融資後)給員工發放激勵股權,很可能5%股權解決500人的激勵問題,且激勵效果特好。

二、合夥人股權如何分配?

1、早期創業公司的股權分配設計主要牽扯到兩個本質問題:一個是如何利用一個合理的股權結構保證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力,另一個是透過股權分配幫助公司獲取更多資源,包括找到有實力的合夥人和投資人。

2、股權分配規則儘早落地。許多創業公司容易出現的一個問題是在創業早期大家一起埋頭一起拼,不會考慮各自佔多少股份和怎麼獲取這些股權,因爲這個時候公司的股權就是一張空頭支票。等到公司的錢景越來越清晰、公司裏可以看到的價值越來越大時,早期的創始成員會越來越關心自己能夠獲取到的股份比例,而如果在這個時候再去討論股權怎麼分,很容易導致分配方式不能滿足所有人的預期,導致團隊出現問題,影響公司的發展。

3、股權分配機制。一般情況下,參與公司持股的人主要包括公司合夥人(創始人和聯合創始人)、員工與外部顧問、投資方。在創業早期進行股權結構設計時的時候,要保證這樣的股權結構設計能夠方便後期融資、後期人才引進和激勵。當有投資機構準備進入後,投資方一般會要求創始人團隊在投資進入之前在公司的股權比例中預留出一部分股份作爲期權池,爲後進入公司的員工和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預留,以免後期稀釋投資人的股份。這部分作爲股權池預留的股份一般由創始人代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