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節假福利>病假>

病假單證明應該怎麼寫?

病假 閱讀(2.79W)
時間:2023-09-20 07:27:58瀏覽:3464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病假單證明應該寫清楚勞動者本人的資訊之後,就是關於請病假的原因和請病假的期限作出說明。當然了,勞動者是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的,如果確實是因病受傷需要治療的話,完全是可以請病假的。
病假單證明應該怎麼寫?

一、病假單證明應該怎麼寫?

病假單證明應該寫清楚勞動者本人的資訊之後,就是關於請病假的原因和請病假的期限作出說明。勞動者可依法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權利,勞動者因患病需要休病假的,應當由就診醫院出具正式的診斷證明書或病假證明書,由具有執業資格的醫師依據勞動者病情酌情確定病假期間。一般而言,病假證明中應當包括就診患者姓名、就診科室、病情診斷和病假天數,且應當由出具病假證明的醫師簽字或簽章並加蓋醫院公章。在勞動者提交病假證明後用人單位應當充分保障勞動者休病假的權利,不批病假、縮短病假時長都是不正確的。

二、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病假工資的計算,首先要確定兩個變量,一是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二是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1、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透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算係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以上海爲例(各個地方的規定不同,有的病假工資比例沒有規定這麼細緻):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在當代的社會,勞動者現在請假是非常的困難的,畢竟公司的規章制度是非常的嚴格的,但是如果確實是身體不舒服想要請病假休養的話,完全是可以的,這種情況之下就需要提交病假單的證明,這是由醫院所出具的,自己也需要寫病假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