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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子女對父母贍養標準

收養贍養律師解答 閱讀(8.96K)

離婚後子女對父母贍養標準是:
一、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爲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
二、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
三、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離婚後子女對父母贍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