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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要辦理多久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1.83W)

法院分割財產需要幾個月的時間。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離婚財產分割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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