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自動放棄撫養權
自動放棄撫養權,就是夫妻雙方離婚之後,一方不想要撫養孩子,雙方訂立撫養權協議,由另一方撫養,而一方則承擔相應的撫養費用。
“自願放棄孩子撫養權”的承諾條款,與法律規定相悖,對孩子的撫養權既是權利也是義務,不能被剝奪,但也不能放棄,因此關於自願放棄孩子撫養權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沒有法
在我國目前的法律實踐中,撫養是指父母對孩子照顧生活、學習的職責,更多的體現的是物質上的職責。
另外一撫養權相關的概念是“監護權”,監護權不僅僅是父母有,法律有規定的機關或者其他人員也有。
我想說的是,撫養權是不能放棄的,因爲,只要是父母,對孩子就有撫養的義務,孩子的成長當然需要物質的支撐,因此,撫養權是不能放棄的。只是,在實踐當中,撫養權的體現方式不一樣,比如在離婚案件中,親自撫養孩子的一方是與孩子一起生活的,不僅要支付金錢,同時還要付出管教孩子的勞動;不親自撫養孩子的一方是支付撫養費的,不與孩子生活在一起,但是有探視孩子的權利。撫養權是法律規定的~~這個權利是必須的~~不能因爲公民的協議或公證等放棄,即使協議了公證了,也會因爲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沒有法律保證,也沒有法律依據。
法律上沒有“自動放棄撫養權”一說。
在我國目前的法律實踐中,撫養是指父母對孩子照顧生活、學習的職責,更多的體現的是物質上的職責。
另外一撫養權相關的概念是“監護權”,監護權不僅僅是父母有,法律有規定的機關或者其他人員也有。
我想說的是,撫養權是不能放棄的,因爲,只要是父母,對孩子就有撫養的義務,孩子的成長當然需要物質的支撐,因此,撫養權是不能放棄的。只是,在實踐當中,撫養權的體現方式不一樣,比如在離婚案件中,親自撫養孩子的一方是與孩子一起生活的,不僅要支付金錢,同時還要付出管教孩子的勞動;不親自撫養孩子的一方是支付撫養費的,不與孩子生活在一起,但是有探視孩子的權利。撫養權是法律規定的~~這個權利是必須的~~不能因爲公民的協議或公證等放棄,即使協議了公證了,也會因爲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撫養孩子,是作爲父母,監護人最基本的權利以及義務,在現實生活中存在放棄撫養權的說法,這個行爲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因爲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是法律規定必須要執行的,所以法院是不會承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