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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土地使用權證可以繼承嗎?

遺產繼承 閱讀(8.5K)

一、對於土地使用權證可以繼承嗎?

對於土地使用權證可以繼承嗎?

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繼承的。因爲中國的土地所有權是國有,使用權是一種承包性質。 《繼承法》第四條,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繼承法》第五十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透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如果不是透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則不可以繼承。

二、 農村土地可以繼承嗎?

農村承包經營土地是以家庭爲單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還有農戶,在承包期內,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沒有農戶了,土地由村集體收回。非農戶不能繼承土地使用權,但可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第二十六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爲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哪些情況下土地使用權不能繼承?

繼承法規定,下列財產不能作爲遺產來繼承:

1、承包經營權,但是收益可以繼承。

2、與人身有關和專屬性的財產權。

3、國有資源使用權以及宅基地使用權。

綜合上面所說的,土地使用權證就是對於所擁有土地使用證的人所要辦理的證件,對於此證如果被繼承者死亡的那麼是可以由繼承者來繼承,但只是針對地使用權,對於土地的所有權是任何人都不可以得到的,所以,繼承的只能是個人的財產其它的不能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