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放棄繼承權聲明書需要公證嗎

遺產繼承 閱讀(2.87W)

放棄繼承權聲明書不是必須要公證,具體可以由繼承人自己決定。只要該放棄繼承權聲明書是繼承人真實的意思表示,聲明書的內容合法的,並且是在繼承開始後、遺產處理前聲明放棄繼承的,則該聲明書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

放棄繼承權聲明書需要公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