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前夫的孩子有繼承權嗎?
繼子女是否享有繼承權,主要是要看是否與被繼承人(即繼父母)之間形成撫養關係,如果形成撫養關係的,則是有繼承權的。
是否形成撫養關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繼父母承擔繼子女部分或者全部的生活支出,教育費用等,即認定繼子女與繼父母形成了撫養關係,繼子女則享有對繼父母的繼承權;
2、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並盡到了贍養繼父母的相應義務,也可以認定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撫養關係,繼子女享有對繼父母的繼承權。
二、繼承的順序是怎麼樣的?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綜合上面所說的,繼承權是由法定的繼承者纔會獲得,但如果是屬於繼子女的話,那麼想要獲得此權利就要增加一條雙方是否存在扶養關係,從而才能確定是否能獲得相應的份額,同一順位的繼承者在分配的時候都是按平分的原則來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