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收養贍養>

辦理實事收養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收養贍養 閱讀(2.87W)

辦理事實收養公證時需提供材料如下:

辦理實事收養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辦理事實收養公證,收養人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被收養人照片。 2、提交收養子女的申請書。 3、狀況證明及複印件。
4、職業和經濟狀況證明。 5、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 6、提交收養人與送養人訂立的書面收養協議
7、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需提交收養人與送養人的親屬關係證明。

二、辦理事實收養公證,送養人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被收養人的生父母作送養人的,需提交送養書面意見,子女情況證明。
2、因喪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被收養人的生父或生母單方作送養人的,由送養人單方提交同意送養的書面意見、子女情況證明。
3、被收養人的父母均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由被送養人的監護人作送養人時,需提交被收養人的父母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證明、同意送養的書面意見。
4、被收養人的父母均已死亡,由監護人作送養人的,需提交其生父母的死亡證明、以及其他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送養的書面意見。
5、對查找不到生父的非婚生子女,其生母單方作送養人,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同意送養的書面意見,並說明單方送養的原因。
6、社會福利機構爲送養人的,需提交經該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同意送養的書面檔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二)繼承;(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四)財產分割;(五)招標投標、拍賣;(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證據;(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