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裏對方出軌離婚賠償多少錢?
一方出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具體多少錢需要結合一些因素確定。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1、物質損害賠償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爲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
2、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依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爲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害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無過錯方纔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有些情況是一方婚內出軌,但另一方也有過錯的話,此時請求損害賠償是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援的。一般認爲出軌導致離婚中的無過錯方應該是相對意義上的無過錯方,例如:丈夫(妻子)經商後在外養情婦(夫)而導致離婚的,妻子(丈夫)有權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
二、哪些情況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有其他重大過錯。
三、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覈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綜上所述,一方在婚內出軌是過錯行爲,對方可以按照《民法典》的條款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包括兩方面,物質損失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其中物質損失賠償有收集對方出軌的取證費、律師費等,精神損失則根據出軌造成後果、出軌情節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