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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精神病鑑定的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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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精神病鑑定一般是30天。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鑑定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十三條: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託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於複雜、疑難或者特殊鑑定事項的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與委託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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